甘衛法監函〔2021〕19號
各市州、蘭州新區、甘肅礦區衛生健康委:
為全面推進行政柔性執法,進一步優化法治營商環境,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新形勢新要求,全力服務和保障“六穩”“六保”工作大局,按照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員會辦公室印發的《甘肅省關于全面推進行政柔性執法進一步優化法治營商環境的指導意見》(甘法辦發〔2020〕16號)精神,省衛生健康委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對照行政權力清單中的行政處罰事項,認真梳理,研究制定了“兩輕一免”清單,即《甘肅省衛生健康部門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處罰事項清單》,現予以印發,請參照執行。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其他法律法規另有明確規定的,從其規定。
附件:甘肅省衛生健康部門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處罰事項清單.xlsx
甘肅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1年1月19日